1、栏应以坚固、耐久的材料制作,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。防护栏的水平荷载应符合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(GB5003-2201)的规定。楼梯、看台、阳台和上人屋面等处的栏顶部水平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:
(1)住在、宿舍、办公楼、旅馆、医院、托儿所、幼儿园应取0.5kN/m。
(2)学校、食堂、剧场、电影院、车站、礼堂、展览馆或体育场,应取1.0kN/m。
2、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,栏高度不应低于1.05m,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(包括中高层住宅)时,栏高度不应低于1.10m。
3、栏高度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设计算,如底部有高度等于或低于0.5m的可踏部位,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。
4、栏离楼面或屋面0.10m高度内不宜留空。
5、住宅、托儿所、幼儿园、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不宜选用有横向花格的栏,以免儿童攀登发生危险。栏垂直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.11m。
7、临边护栏的高度要高于1.2米,宽度1.5-2m,底部需要设置踢脚板,高度15-20cm。在外部需加挂安全网,并设置有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标识。
8、在安装时一定要保证网片和立柱链接牢靠,网面安装需平整,无明显翘曲和凹凸现象。
临边护栏生产要求:
临边护栏需要使用的原材料为优质钢管,经过焊接生产加工而成,钢管的表面应平直光滑,不硬出现裂痕、分层、毛刺、结疤、压痕、错位、硬弯及深划痕等产品质量问题。
原材料钢管在投入生产前需要对其壁厚警醒抽查检验,为了保证符合生产要求,抽检比例不得低于30%,对于壁厚下差超过10%的钢管不可投入生产。如在抽查钢管的过程中,发现不合格比例高于30%时应加大抽查力度。
为了保证临边护栏的使用寿命以及防腐性能,钢管以及扣件的表面必须进行防锈处理。扣件在使用前要进行检查筛选,不可以出现变形、裂痕的情况,螺栓不可出现划丝。